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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手机应用商店成盗版温床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作者:冯 飞  发布时间:2014-09-18
锤子应用商店被指存在侵权程序,随后其指责小米应用商店亦含盗版。业界分析,矛盾根源在于应用商店盈利模式缺失、审核机制不健全等......
近日,一场IT名人围绕手机应用商店盗版问题的口水战,引发业界围观,并被微博、微信等媒体大量转载。
  深圳市载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Zealer)创始人王自如公开质疑锤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下称锤子科技)的官方应用商店(下称锤子应用商店)中存在未经授权的应用程序。锤子科技创始人罗永浩随即回应,并作出解释,称这是由于审核人员的失误造成的。目前,公司已经下架相关软件并补偿了开发者费用。接着,罗永浩对王自如的不满“发泄”到了Zealer的天使投资人雷军身上,直指小米应用商店存在数十款未经授权的应用程序。
  事实上,手机应用商店版权问题由来已久,比如应用商店运营商未经权利人授权就上传并提供应用程序下载、将付费应用程序免费提供给用户、开发者提供的应用程序为盗版等。那么,手机应用商店的盗版应用程序为何屡禁不止?其发展方向又在何方?有业内专家表示,由于应用商店运营商仍未探索出一套成熟的盈利模式,且缺乏完善的审核制度,所以侵权盗版现象依然比较严重。专家建议,应用商店在健全审核制度的同时,应改变运营思路,与开发者共同探索一种互利共赢的盈利模式,实现良性发展,只有这样才能逐步解决应用商店的盗版问题。
  应用商店存在侵权
  在锤子应用商店被质疑存在未经授权应用程序后,罗永浩发布了一篇长微博进行回应。他表示,锤子应用商店90%的应用程序来自豌豆荚,另外10%是根据用户需求,从其他应用商店下载的免费应用,公司没有对应用程序做任何修改。
  罗永浩强调,公司已对应用商店内的所有应用程序进行了彻底检查,由于审核人员的失误,应用商店确实对45款收费软件提供了免费下载。目前,公司已根据这些应用程序的下载量向开发者支付费用并道歉。此外,公司还下架了所有从Google Play应用商店下载并收录的免费应用程序,并向Google Play发送了道歉函和授权请求,在得到其同意后,会重新上架这些应用。
  “锤子应用商店会进一步加强对上架应用程序来源和授权方式的审核力度。同时,针对应用程序开发者的平台即将上线,我们欢迎广大开发者在平台自行上传应用程序。”锤子科技另一位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介绍。
  在对质疑进行回应后,罗永浩将矛头对准了小米应用商店。他在微博中表示:“我们发现,在王自如发表质疑锤子应用商店存在盗版应用程序的微博后,小米应用商店也在第一时间内下架了其提到的应用程序。另外,我们还注意到,在Google Play 付费下载榜单的前500名中,小米应用商店就提供了63款收费应用程序的免费下载。”
  记者就这些情况采访了小米公司知识产权部相关负责人,但截至记者发稿,对方并未回复。
  事实上,因手机应用商店引发的版权争议早已屡见不鲜。由于智能移动终端的普及,国内涌现出了一大批手机应用商店,但由于安卓系统的开源性特点,容易出现侵权盗版软件等情况,比如豌豆荚、被百度收购之前的91无线等都曾遭受非议。
  盈利模式有待探索
  明知上线盗版应用程序属于侵权行为,为何应用商店运营商却屡踩红线?业内人士表示,一方面由于国内应用商店运营商还未探索出一套成熟的运营模式,依靠盗版应用程序可以在短期内获取利润;另一方面,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比较滞后,使得一些不法运营商有机可乘。
  中娱智库创始人高东旭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包括小米应用商店在内,大部分手机厂商自主经营的应用商店的整体运营情况不容乐观,他们要同360手机助手、腾讯应用宝、百度手机助手等第三方资源平台竞争用户、流量和资源,生存压力巨大。目前多数应用商店的盈利模式是广告模式和手机游戏联运模式,而这种盈利模式需要有一个庞大的用户群体。为了吸引用户,部分运营商不惜上传盗版应用程序,以增加其平台上的应用程序数量来吸引用户。另外,由于每天上线的应用程序数量众多,运营商缺乏完善的审核机制,导致应用商店里的盗版应用程序逐渐增多。中投顾问IT行业研究员王宁远同样认为,应用商店运营商的运营能力低,且较为注重短期利益,在应用程序上线前未与开发者达成分成协议,一定程度上造成手机应用商店内的盗版程序渐多。
  “多数应用商店的运营模式是开发者将应用程序放在应用商店运营,应用商店运营商负责应用程序的推广、宣传、在收入方面,应用商店运营商占30%,开发者占70%。部分应用商店运营商为了追求更大的经济利益,在其平台上上传盗版应用程序,能在短期内以较小成本获得可观的利润。”王宁远表示。
  对于上述说法,上海泰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郝培强表示认同。他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介绍,手机厂商自主推出的应用商店主要是为了吸引客户,只要其平台上的应用程序可以吸引一定数量的客户群体,就对手机销售产生一定价值。
  若想打击盗版应用程序,探索出一套成熟的盈利模式以及加强行业监管和自律显得十分重要。高东旭建议,应用商店运营商应改变当前的运营思路,与开发者一起探索一种互利共赢的商业模式。只有双方都能从应用程序下载中获益,这个产业才能实现良性发展。此外,国家相关部门应引导应用商店运营商建立自律制度,自觉抵制盗版侵权应用,同时,应用商店还应建立规范的应用程序审核机制和内容巡查制度,发现盗版应用程序,及时将其下架。王宁远也认为,应用商店运营商应该对其他运营商上线的产品进行盘点,如果发现有侵权行为,可以搜集相关证据,用法律手段捍卫自身权益。
 
责任编辑:朱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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