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江苏发布新能源汽车推广意见,列出购买电动汽车的省级补贴标准。近日,江苏省财政厅、省经信委再次发布补充通知,对不同规格电动汽车的省级补贴标准进一步细化,按照车身长度、续航里程数等进行区分,比如车身大于10米的纯电动客运车每辆补贴20万,而续航能力在250公里以上的电动乘用车每辆补贴2.5万。
上半年,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印发了《江苏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苏财工贸〔2014〕64号),规定对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按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的40%,比如纯电动乘用车2.5万元/辆,纯电动客车20万元/辆,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10万元/辆,超级电容、钛酸锂快充纯电动客车6万元/辆等。不过,补贴标准发布之后,也有部分推广应用城市及部分用户和企业提出要求,希望能进一步明确不同规格纯电动客车和乘用车的省级财政补贴标准。
为此,两部门重新考量,按照国家相关部门规定并考量江苏的情况,在近日发布了补充通知,主要是按照不同车长的纯电动客车和不同续航里程的纯电动乘用车分档设定补贴标准。比如纯电动客车(按车长L):L≥10米,每辆补贴20万元;10米>L≥8米,每辆补贴16万元; 8米>L≥6米,每辆补贴12万元。纯电动乘用车(按续航里程R):R≥250公里,每辆补贴2.5万元;250公里>R≥150公里,每辆补贴2万元; 150公里>R≥80公里,每辆补贴1.5万元。
补充通知还要求,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对2014年推广应用的纯电动客车和乘用车财政补贴标准,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具体确定。
责任编辑:刘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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