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力度
来源:桂林市工信委
发布时间:2014-11-17
今年以来,桂林市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力度,引导12家企业累计淘汰落后产能80万吨。
按照国家工信部公示的2014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桂林市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共涉及4个行业共30家企业,落后产能累计达120多吨。为推进这项工作,9月中旬,桂林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对有淘汰任务的7县1区进行了现场督查。重点督查各县区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完成淘汰落后产能、建立淘汰落后产能退出机制、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的落实和使用等情况。对督查中发现的影响淘汰落后产能进度等问题,督查组要求相关县(区)采取强有力措施,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务必按时间节点、标准要求扎实推进。
近日,自治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组对桂林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进行验收和督查,经现场实地核查,桂林市有12家企业通过验收。对进度较慢的企业,工作组在时间节点、标准要求、安全操作等具体工作上提出了具体要求。四季度,桂林市工信委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抓住关键环节,突出重点难点,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本网注明"来源:广西工业创新促进会"的所有作品,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属于广西工业创新促进会,未经广西工业创新促进会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刊登或使用;获得授权者转载必须注明“来源:广西工业创新促进会”。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② 本网站所转载的新闻、文章、资料等内容的版权归原文作者和原发表媒体所有,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普及新产品新技术,传播新思想新知识,推动技术及科技创新,促进广西企业的发展,并非出于商业目的。本网转载相关内容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③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30日内与本网联系(gxgycx@126.com),核实后本网对相关争议作品删除处理,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