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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柳州市出台的《非公有制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培育计划》

来源:柳州日报  作者:粟桂利  发布时间:2014-04-21
    作为经济增长新引擎,新材料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节能环保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业、电子信息产业、生物产业、制药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在柳州占有重要地位。在我市新出台的《柳州市非公有制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培育计划》(以下简称《培训计划》)中,明确通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非公有制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快速成长,进而推动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步伐。选择41家企业重点培育。
    根据《培育计划》目标,我市选择了41家非公有制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作为重点培育对象,并有明确的成长分解计划。到2014年,力争41家企业实现产值300亿元,年均增长25%以上。到2017年,力争41家企业工业产值均超亿元,其中,销售收入超30亿元企业2家;10亿至30亿元企业2家;5亿至10亿元企业16家;1亿至5亿元企业21家。
    《培育计划》鼓励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技术创新项目建设,通过兼并重组,增资扩产、对外联合等方式扩大规模,做大总量,着力培养一批产值超5亿元的龙头骨干企业和产值超亿元的成长型企业,形成产业集群,推动非公有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加快技改项目建设。
    鼓励企业加强与有实力的科研院所、高校合作,推进一批自治区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自治区级研发中心、自治区千亿元产业研发中心、自治区工程院和自治区级产学研用一体化企业建设,不断增强企业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能力。
    通过一批技术创新项目实施,研发关键、核心技术,开发新产品,创建新品牌。
    对列入成长计划的41家企业,我市实行动态化管理,及时将符合《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条件的企业纳入成长计划,同时将存在不良业绩的企业,调出成长计划管理序列。
    我市为新开办、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提供项目备案、核准、环评、安评、用地预审、工商登记等“一站式”服务,实现绿色通道,特事特办。并建立定点联络机制,对列入培育计划的每个企业由市相关职能部门安排专人进行定点联系,协调解决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加大资金扶持、给予多项发展奖励、政府优先采购等,《培育计划》显示出很足的扶持分量。
    市财政每年安排的3000万元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优先支持非公有制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培育及新项目引进,给予项目厂房、设备实际投资额8%的补助。企业获新认定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财政给予50万元奖励。获新认定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自治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财政给予20万元奖励。新建了博士后工作站的企业,市财政给予10万元奖励。对获得授权并已应用实施产生经济效益的发明专利的企业,每项市财政给予2万元奖励。
    《培育计划》将非公有制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商标列入争创驰名、著名商标储备库,优先培育。
新获得中国名牌产品或中国驰名商标称号的企业,每获得一项,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新获得广西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每获得一项,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牵头或作为主要单位制定产品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企业,在制定的标准颁布实施后,每制定一个产品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对列入培育计划的非公有制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的年度主管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应缴税金等主要指标,以及环境保护、节能降耗、安全生产等内容进行综合考评。每年度对实现培育目标的非公有制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进行表彰奖励。
    除设立贷款风险补偿和奖励资金,《培育计划》还鼓励支持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强对非公有制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的信贷支持,逐步提高贷款的规模和比重。
责任编辑:阮海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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