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部署央企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对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整,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央企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 编看编说 央企薪酬制度改革是新一轮价格、税收、财政及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中的重要配套改革。本次改革部署中,《中央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尤为引人关注。方案明确指出,要对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整,国有企业负责人按照职务设置消费定额并量化到个人的做法必须坚决根除等,在新一轮国资改革启动时期,央企负责人薪酬改革已先行起步。有消息表明,由人社部牵头、财政部等部委参与的对央企主要负责人的薪酬调整方案初稿已经草拟完毕并开始征求意见。显而易见,央企负责人薪酬改革被摆到新一轮深化改革的突出位置。改革必会涉及各方利益,在改革之初即权衡各方阻力,并以规范的法律法规予以匡正,则能砍掉荆棘,让改革在正确的道路上顺利推进。而薪酬结构不合理恰恰是国企深层弊端的显性部分,在忽略了国有企业的公共属性,相关制度又不健全的情况下,国企高管薪酬过于市场化只能导致自肥倾向的出现,而为了维持利益水平,国企改革的动能也会因此被削弱。在利益导向下,这种不合理不仅会成为国资改革的某种阻力,更有可能令人质疑国资改革的彻底性与纯粹性。这也正是本次改革高效推进的原因所在。但也应认识到,制度的安排有其僵化的一面,在现实经营中,大权在握的央企高管难免不会暗度陈仓,因此,薪酬改革既要规范“前门”,更要堵住“后门”。而更好的方式是,尽快令国企去行政化,以企业绩效衡量央企高管薪酬,回归企业家本质。 |
责任编辑:朱振杰
相关评论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本网注明"来源:广西工业创新促进会"的所有作品,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属于广西工业创新促进会,未经广西工业创新促进会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刊登或使用;获得授权者转载必须注明“来源:广西工业创新促进会”。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② 本网站所转载的新闻、文章、资料等内容的版权归原文作者和原发表媒体所有,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普及新产品新技术,传播新思想新知识,推动技术及科技创新,促进广西企业的发展,并非出于商业目的。本网转载相关内容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③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30日内与本网联系(gxgycx@126.com),核实后本网对相关争议作品删除处理,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