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南宁海关各隶属海关,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引导和支持企业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规范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结合《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及我区实际,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和南宁海关共同修订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科 学技 术 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财 政 厅 国 家 税 务 局 地 方 税 务 局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南 宁 海 关
2018年4月12日
附件:桂工信科技〔2018〕228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引导和支持企业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规范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结合《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及我区实际,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和南宁海关共同修订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科 学技 术 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财 政 厅 国 家 税 务 局 地 方 税 务 局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南 宁 海 关
2018年4月12日
附件:桂工信科技〔2018〕228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