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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汽车新政陆续出台 产业及消费者双受益

来源:中国工业报   作者:杨 明 周庆文  发布时间:2014-09-26
电动汽车新政陆续出台 产业及消费者双受益  “不久前,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新能源车指导意见》),对此国家相关部委、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并积极落实。今年7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了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8月初财政部发布免征车购税政策,紧接着8月底,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免征车购税第一批车型目录。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发布,为我国新能源汽车的顺利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政策环境,也为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为了进一步了解《新能源车指导意见》的深层次影响以及给普通百姓的具体实惠,日前,中国工业报记者采访到了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请他就《新能源车指导意见》的意义及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 
   
  中国工业报:今年7月,国务院《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发布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免征车购税等新政陆续出台。政策是否达到预期效果,这对产业发展是否具有重要意义?
  苗 圩:今年7月,国务院《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发布后,各相关部委、地方政府高度重视,积极落实。7月底,国家发改委发布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电动汽车充电执行居民用电价格;8月初,财政部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从9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8月底,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第一批免征车购税车型目录。
  对买电动车的人来说,这是直接的实惠。按照我们在北京市场做的调查,以目前市场上常见的20万元左右的纯电动轿车为例,从购买环节来看,电动汽车可享受国家补贴和地方补贴,免征车购税政策出台后,1万多元的车购税又免了,而且纯电动轿车没有消费税,消费者以10万元左右就能买辆电动轿车,这已经接近了消费者可接受的价格。从使用环节来看,消费者使用过程中每年要交的车船税免了,电动汽车充电按居民用电价格,用电成本大概是用油成本的十分之一。如果电池组能与车辆寿命相当,电动汽车运行成本也很有竞争力,大大减轻了消费者的使用负担。
  还有,随着市场的快速发展,充电设施建设也在提速。截至目前,试点城市已建成充/换电站600座、充电桩2.7万多个。国家能源局正在抓紧制定充电设施发展规划,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充电设施建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完善城市规划,将充电设施建设和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纳入规划;政府机关等公共机构也在加快内部停车场充电设施建设;国家电网公司已开始布局高速公路快充网络。充电设施布局的不断完善,将进一步推动新能源汽车市场消费。
  数据显示,今年7月、8月新能源汽车月产量都超过5000辆,同比增长10倍以上。其中一些企业,一天的电动汽车订单就超过60辆。市场火起来了,企业加大新能源汽车研发投入的信心也足了。以前在观望的、不敢真投的企业,现在则表示要加大新车型研发投入。在这样的背景下,新能源车型将会迅速多起来,老百姓买车的选择也会越来越多,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效果已经初步显现。
  所以,《新能源车指导意见》的发布,政策措施一项一项的落地,对新能源汽车发展是重大利好。随着政策体系的不断完善,新能源汽车市场将呈现规范有序、高速发展的态势。同时,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对于我国减少石油对外依赖、降低尾气排放等具有重大的意义,也将极大促进我国汽车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中国工业报:现在社会各界一致认为,对于电动汽车产业发展而言,标准的制定非常重要,如充电接口标准等。那么,目前我国电动汽车标准制定情况如何,能否支撑产业发展需要? 
  苗 圩:标准是规范产业发展的基础,标准体系建设直接关系到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近几年来,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行业企业加大投入,积极推进电动汽车标准制定和体系建设工作。截至目前,我国已发布电动汽车标准75项,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电动汽车标准体系,其中整车及基础通用标准28项、动力电池及关键总成标准21项,充电设施标准26项,覆盖电动汽车发展需要的各个方面。如充电接口国家标准已经发布,全国统一实施,电动汽车可在任一充电桩充电。
  从与国外对比的情况来看,我国电动汽车标准基本处于前列,国外有的标准,我国基本都有。我国有些标准在国际上率先发布,有些标准则要求更严、更细、更全。如电池安全标准,国外只要求电池系统安全,我国同时还要求电池单体和模块安全。
  同时,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技术进步、市场发展情况也在组织行业加快标准制修订工作,不断提高新能源汽车产品性能指标要求。目前,我们正在制、修订的标准有77项,其中修订标准16项。如电池循环寿命标准,以前要求满充满放500次后电池衰减不得高于20%,现在指标提高到10%。通过标准引导,推动电池性能的不断提升,争取电池寿命能做到与整车同寿命。我相信随着标准体系的不断完善,产品性能不断提升,将极大缓解消费者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后顾之忧。
  中国工业报: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应用,我国公共服务领域与私人领域相比,前者快于后者,而在欧美是后者快于前者。有不少业内人士指出,新能源汽车大规模进入家庭,才是市场成熟的标准,对此怎么看? 
  苗 圩:我国新能源汽车试点采取的是公共优先、私人跟进、循序渐进的推广模式。2009年,我国启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试点,在13个城市的公共服务领域率先推广;根据试点情况,2010年6月,试点范围扩大到25个城市,同时从中选择6个城市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这种模式是充分考虑我国国情的,目前我国大多数居民出行还是靠公共交通,公共交通领域充电设施建设也相对集中,同时公共机构的示范作用可以提高私人消费信心。
  随着我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不断推进以及我国汽车产业的发展,未来私人消费领域将成为新能源汽车的主要市场。我相信通过这些政策措施的出台,通过企业的不断参与,将来车型会越来越多,供消费者选择的余地也会越来越大,而且通过竞争,价格也一定会越走越低。私人消费比重将不断扩大。
  中国工业报:工信部是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的牵头部门,下一步重点工作是什么,还有哪些措施将会出台?
  苗 圩:作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的牵头部门,工信部将按照国务院要求,抓好《新能源车指导意见》的落实工作。
  目前,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我们对《新能源车指导意见》进行了认真梳理,整理出25项主要任务。每一项任务都有牵头部门,各牵头部门都要提出拟出台的政策措施及时间进度。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跟进25项任务落实情况,推动各项政策按时出台,形成政策合力。与此同时,及时发现推广中存在的问题,并推动解决,逐项落实《新能源车指导意见》任务,不断完善新能源汽车发展政策体系。
  同时,按照《新能源车指导意见》要求,我们还将督促指导各个试点示范的地方政府加大推广力度,对试点示范城市要进行监督检查,对推广应用比较好的给予表彰奖励,对两年内没有进展的试点城市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调整,并要打破地方保护,鼓励非本地生产的电动车进入本地的市场,通过竞争促进汽车生产企业的不断进步。
责任编辑:朱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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