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创新知识 » 技术前沿

创新方法研究的方法论研究

来源:万方数据   作者:刘永谋  发布时间:2013-12-16
助发现的创新方法可以从正面、反面和综合研究3个方向推进,包括创新心理、创新制度和创新文化等非逻辑的异质性研究。在远期理想上,可以尝试把创新方法作为横断现象进行普遍化研究,提炼专有核心概念,形成横断科学的创新方法论。

    目前,既有创新方法研究分散在各个学科领域,涉及科学方法论、思维科学、创造学、决策学、心理学以及决策科学等诸多领域,十分庞杂、零散,缺乏有效的整合。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创新方法研究的认识论与方法论基础没有得到厘清。解决创新方法研究的方法论问题,可以从解决一个前提性问题开始,即有没有普遍意义的创新方法?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创新方法与传统意义上的科学方法有什么区别?创新方法论与科学方法论有什么联系,又有什么区别?本文尝试从这两个问题出发,对创新方法研究的方法论问题进行探讨,提出“助发现”的研究方法论。

1 创新方法的反身性

    创新到底有没有方法?所谓创新,就是创造新的东西。虽然创新可以是一定程度上的,比如局限于工具上、操作层面、运用领域上的创新;但是,从绝对意义上说,它应该覆盖最深层的认识和方法上的创新。也就是说,一种用于创新的方法第一次算创新,第二次运用就不再是绝对意义上的创新了。那么,绝对意义上的创新应该是不可重复和不可追寻的,任何从过去的创新活动总结出来的方法在本质上都不能算是创新,而只是模仿、重复或者运用;所以,作为常则的“创新方法”其本身就是一个悖论。类比强纲领SSK学派著名的反身性悖论,即建构主义主张包含着它本身就是建构的,因而“没有客观的科学身份”…,我们称上述悖论为“创新方法的反身性”疑问。一言以蔽之,方法指导下的活动是一定程度上的重复活动。那么,还是不是绝对意义上的创新活动?在方法论上,反身性悖论直接质疑了经验归纳方法在创新方法研究中的合法性,即经验归纳本质上是从过去推知未来,属于一定程度上的重复过去。

    对反身性疑问的思索,很容易引向科学哲学史上著名的科学的发现与辩护的争论。从反身性的角度看,支持发现与辩护两分的人很可能会否认创新方法的存在,或者将这个问题排除在传统的科学方法论研究的范围之外。科学的发现与辩护的区分,是正统科学哲学尤其是逻辑实证主,义极力主张的经典命题之一。大致来说,这种区分认为,科学研究中的发现情境包括科学假说与科学理论的产生过程,无法进行逻辑分析,属于心理学、历史学和社会学经验化研究的领域;而辩护情境包括对科学假说和科学理论的证明与确认,是可以进行逻辑分析的,属于科学哲学、逻辑学和科学方法论形式化研究的领域。

    最早提出发现与辩护两分命题的波普尔是从科学研究过程的角度来看待这一区分的,即科学工作的最初阶段是发现的过程,是无法逻辑重建的,辩护过程是科学发现之后的新阶段,属于科学哲学研究的范畴。因此,他的《科学发现的逻辑》一书基本没有讨论科学发现的逻辑。逻辑实证主义者接受了这种区分,并把它推向极端。在他们看来,发现与辩护的区分不仅是科学研究过程的问题,而且还蕴含着经验/逻辑、非理性猜想/理性重建、心理现象/科学方法、非科学哲学/科学哲学等诸多分立的观点。从发现与辩护的角度看,创新显然属于发现而非辩护的范畴,于是,对于坚持发现与辩护两分的科学哲学家而言,即使不完全否认创新方法的存在,也会提出这样的质疑:有没有可以进行逻辑分析的创新方法?如果创新方法不可以进行逻辑重建,那么那些创新方法研究应该怎么进行下去?换言之,这种研究的目标和宗旨何在?除了发现与辩护两分的哲学质疑外,既有的创新方法研究也存在着类似反身性的质疑,这里列举最常见的3种观点:

    (l)很多人认为,创新是态度问题,而不是方法问题。这种观点认为,创新没有常则的范围,或者即便有,也是不可言传的,属于波兰尼所称的意会知识。因此,创新方法研究的重点不是寻找付诸于文字的、可以普遍运用的方法,而是设法保持人们的创新热情。对于创新态度派来说,最重要的问题是:在什么心理状态、情感状态下,人最容易产生创新的冲动、创新的力量?显然,这属于心理学研究的范围。

    (2)创新心理派的思路再前进一步,即从个体创新心理“养护”前进到群体创新心理“激发”,提出:在群体情境下,如何保持个体的创新心理状态?在群体状态下,创新个体可能会被压抑,也可能更好地相互激发。因此,很多人认为,创新首先是制度问题,而不是方法问题。也就是说,创新方法研究的重点是寻找最能激发个体创新状态的制度。

    (3)沿着创新制度的方向,有人提出,单纯的制度是不能解决群体创新能力的激发问题的。这个目标要靠文化解决,即营造一种适于创新的文化环境,于是创新方法问题转变为创新文化问题。按照企业文化研究的一般理解,文化包括精神层、行为层、制度层和物质层4个组成部分。所以,群体创新激励的问题需要运用各方面的文化资源,从多个层面有机地解决。

2 批判常识主义的启发

    如何回答创新方法的反身性疑问?可以继续从科学哲学的诸多理论中寻找可借鉴的资源。

    波普尔之后,包括汉森、库恩、费耶阿本德在内的诸多科学哲学大家,都对发现与辩护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模糊乃至取消这一区分的呼声越来越高。总的来说,反对的理由主要有5个:①在实际科学研究中,两者是不断相互交替出现的,区分是暂时的;②科学发现有逻辑方法的因素,问题在于是否要坚持逻辑主义对逻辑的狭隘理解,比如皮尔士的“逆推”、波兰尼的“合情推理”可以算作逻辑的范围;③科学研究除了发现与辩护之外,还经历过其它阶段;④辩护涉及心理和社会方面的因素;⑤心理学及其它经验科学领域也与认识论有关。实际上,争论的双方对科学发现、科学辩护以及逻辑等范畴的理解差异很大,这是发生争论的重要原因之一。

    科学哲学史上关于科学的发现与辩护的争论,给创新方法研究以极大的启发。最直接的启示有两个:首先,发现领域的创新方法不一定是严格逻辑重建的,而可以是超越传统逻辑主义的,隐喻、想象、合情推理甚至信念等都可以纳入创新方法探讨的范畴。更进一步,创新方法既然不是严格逻辑的,那么创新方法不可能具有逻辑方法的普遍性;换言之,创新方法研究必须放弃严格的普适性,而转向一定程度、一定范围和一定层面的适用性。其次,发现领域的创新方法研究并不仅仅属于传统的科学方法论、科学哲学探讨的问题,应该把心理学、社会学以及其它经验科学领域的相关研究纳入其中。更进一步,心理学等非逻辑领域的方法研究不是与创新方法直接相连的,而是启发式、辅助性和产生间接作用的。比如,社会学研究发现“优先权”对科学创新有极大的刺激作用,那么,如何保障、加强对“优先权”的追求才可以帮助创新,属于创新方法的外围问题。

    科学哲学家苏珊·哈克提出的“批判常识主义”,对科学与科学方法进行了全新的理解,实际上他已经提出了一种解决问题的思路。在逻辑实证主义看来,科学方法是普遍的、规范的和确定的,而在极端的历史主义者比如费耶阿本德看来,科学没有什么方法,怎么都行。对此,哈克持折中观点,认为不存在正统科学哲学所理解的科学方法,但存在类似普遍科学方法的“科学帮助”,它不能确保科学走向真理,但可以帮助科学发展。在哈克看来,科学是一种探究,具体地说,属于经验探究的一种。“科学探究与其它类型的经验探究是相关连的。对于我们在最为通常的经验探究中所依靠的东西,科学家进行了许多修改,并以种种方式进行了扩展和精炼。”也就是说,自然科学的方法并不完全是独特的,常常会用到其它经验探究所用的方法,因此与日常经验探究紧密相连。但是,这并不代表科学没有自己的专门技术和方法,这种专属科学的探究方法即哈克所称的“科学帮助”。

    哈克发明“科学帮助”来取代科学方法,表达了在认识论上比科学方法弱的意义:科学方法是科学独有的,科学帮助是由日常经验探究方法发展而来的;科学方法是普遍的、逻辑的、规范的和确定的,科学帮助范围更广,更具异质性、更加局部化;它包括了想象、隐喻和概念的创新等非逻辑因素,甚至包括科学分工、专业化、同行评议、学术公开制度等社会性因素,并且往往专属于某个领域或子学科,而不是普适性的。科学方法确保真理的获得,科学帮助只能保证科学理论一定程度的成功,在经验上变得更为稳固。同时,科学帮助又属于经验探究方法的范畴,很容易与宣传、宗教、娱乐等非经验探究区分开来。显然,科学帮助已经超出了传统的科学方法论的范畴,更接近于实际科学发现中的创新方法。这是一种实用主义的思路,它不执着于从认识论上逻辑地重构科学认识,而是寻找能起实际作用、启发新思想从而推进科学发展的实用帮助。当然,科学帮助能否保证我们朝真理前进就另当别论了。哈克认为“科学帮助”在实际的科学史上似乎起到了这种作用。

责任编辑:蔡虹
相关评论
相关知识
公共服务资源
促进会会员征集
设为首页  |  关于我们  |  会员服务  |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中国·广西工业创新促进会 ©版权所有  桂ICP备14000625号-2